天成建工员工差旅费标准及报销的有关规定
为了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,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,本着节约控制费用支出的原则,特制定本规定:
一、出差借支审批程序:
1.出差人员必须持“天成建工员工借支批准单”,经部门负责人签字、分管总助签字,董事长(总经理)签字(仅对部门负责人以上级别员工)同意后,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。
2.借支时,由稽核会计(主管会计)根据批准通知单的天数、出差路线、人数,比照公司差旅、补贴标准核借差旅费。
3.借支审批程序:经手人→ 稽核会计(主管会计) →财务部经理 → 出纳。
二、报销审批程序:
1.出差人员回单位,须三天之内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。否则,超过时间,财务部有权对出差人员以借款总额的5%处以罚款并按日2‰向财务部支付滞纳金。
2.核销差旅费时,由出差人员到财务部领取差旅报销单,按照规定,如实完整的填写报销单内容,如原始单据张数、伙食补贴、市内交通补贴、住宿费、车船费等,并填写批准单事后情况汇报及有关领导签字。
3.差旅报核销单签字程序:经手人 →稽核会计(主管会计) →财务部经理 → 董事长(总经理)。
4.核销时,如果出差时间长,已跨月份,财务部已将借条挂帐,则报销时,财务部要开转账收据,并注明退、补现金差额
5.“天成员工借支批示单”须随同报销单一同交给财务部核销,并作为记账附件。
三、差旅费开支范围:
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、车船费(含飞机费用)、伙食补贴、市内交通补贴,以及因工作需要发生的邮寄、传真费用。
四、出差补贴标准及报销规定:
1.住宿费、车船费(含飞机费用),在规定范围内凭发票实报实销。
2.伙食补贴、市内交通补贴按照规定标准补助,不需要发票,补贴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。
3.自带交通工具的,或有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,不报销车船费、不享受市内交通补贴。
4.乘坐火车,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,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以上的,可购买同席硬座卧票。
5.出差人员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,均由个人自理。
6.出差人员利用出差之便绕道回家或办个人私事的,其期间的路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补贴费等自理。
7.出差人员到出差地点,其配偶家在公差地(未婚员工父母在公差地)不报销住宿和伙食补贴。
8.接待单位提供食宿的,不再报销住宿和伙食补贴。
9.住宿标准等补贴标准见明细表。住宿费双人或三人标准是指一同出差的两人或三人是同性的,按照住宿标准计算(出差人级别高的可按级别高的双人或三人标准计算),若是异性的按单人标准计算。
五、有关出差报销的特批情况:
1.出差人员不报业务招待费和的士费,特殊情况须请示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后,才能开支其费用。回单位报销时,须董事长或总经理在报销单特批后,财务部才能核销。
2.两人一同出差的员工由于工作的需要,以级别高的员工标准乘坐车船(飞机)。
六、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。
湖北天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
2004年3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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